书齐阁小说 > 灵异小说 > 重生:我的80年代 > 第271章 丢人要趁早

第271章 丢人要趁早

推荐阅读:人已暮年,开局父子相认九重仙图穿成早夭的团宠四合院之商鹏误入樊笼童养媳生而为王妄与她美女世界民国谍影

    第271章丢人要趁早

    夜幕降临,喧嚣一天的京城,逐渐沉寂,而燕园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学一食堂结束营业,灯火黯淡;柿子林在月光下影影倬倬,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附近灯火通明的大饭厅。

    诗歌大赛放在晚上举行,显然是为了迎合大家的时间。

    大饭厅此时已经人满为患,这样一场活动,很多学生都想参加,奈何场地有限,各家诗社的社员在六点钟入场后,将场地占得七七八八,余下那点空隙,才被提前过来候着的其他学生瓜分。

    大饭厅门口,不乏学生搭着凳子,或踩在自行车后座上,够头打量。

    缺乏娱乐的年代,这是一场难得的盛会。

    并且接下来几天都有得热闹。

    是的,这场诗歌大赛会持续好几日。今晚是第一场,初选。

    两两对决。

    也就是说,今晚将淘汰一半的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之一,李建昆,这会正坐在早晨社的阵营内,自个带的板凳,位置还挺靠前。

    不管论资排辈也好,拿实力说话也罢,早晨社是公认的燕园第二大文学社。

    当然了,后方那些家伙肯定不服气。

    打的就是趁这次诗歌大赛李代桃僵的心思。

    坐在李建昆左边的是沈红衣,右边是早晨社元老之一的李春。

    徐庆有从前面扭头探过好几回,不爽写在脸上,却又没辙。谁叫他牛批呢,是五四社的。

    五四社还在前头。

    比他们更靠前的,是一字排开的十来张靠背椅。坐在那里的,是燕园各诗社的扛鼎大佬,每家诗社一人,还有一名文学系的男教授。

    他们是这次诗歌大赛的裁判。

    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既然是比赛,终究要分出胜负,这也是各诗社的诉求。

    北大学风向来开放,今晚的两两PK赛,不走流程,类似于早年间的“对对子”。

    简单点来说:报名参赛的选手,谁觉得自己牛批,主动上台,其余参赛选手认为不过尔尔的,登台挑战。

    两人成一组,拿作品说话,裁判评定,怼到一方接不住,另一方即为胜者。

    贼吉尔刺激!

    活动甚至无须主持人,那位中文系教授宣布比赛开始后,全场脑壳顿时四处乱转,都想看看谁是第一位勇者。

    五四社和早晨社的人,很是沉得住气,没人有要动的意思。

    李建昆将其视作高手风范。看电影就知道,高手嘛,往往压轴登场。

    有人起身。

    果然爱蹦跶的都是弟弟,这哥们所坐的位置,差不多快到大饭厅门口……

    面对全场不看好的目光,“勇人哥”毫不在意,走路带风,气势不凡。他大抵上认为自己就是被严重低估的那类人。

    本次诗歌比赛的大黑马!

    要说自信心这玩意,好是好吧,但如果太多……也挺害人。

    “来点掌声各位!”

    好嘛,掌声还得自己要。

    不过无论怎么说,第一个登场也算勇气可嘉,大伙并不吝啬献上自己的巴掌。

    哗啦哗啦声中。

    “勇人哥”在舞台上站定,低头,酝酿一番情绪后,缓缓抬起,眼眸深沉,神色哀恸。

    “啊!悲怆的春呀。”

    “冰雪覆盖了你的身躯,严寒侵浊着你的心……”

    我……丢你老母。

    李建昆吓一跳,忧伤扶额。

    “咋了,李学长,这诗还行吧。”

    旁边,沈红衣留意到李建昆的动作,心想完鸟,李学长连最基本辨别诗歌的水平都没有。

本文网址:http://www.shuqig.com/xs/1/1841/1325388.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m.shuqig.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