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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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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接过煤油灯。

    顺手揽着她的肩膀。

    “咱们回去吧。”

    沈琰笑道。

    说着又侧头看了苏幼雪一眼。

    她的耳垂泛起一点点的粉色,衬着橘黄色的煤油灯火,看起来格外漂亮可爱。

    **

    翌日。

    “美云姐,你们凉皮还没开始做啊?”

    几名工人一大早就过来了。

    “昨天他们都说你这凉皮特别好吃,我们一大早还没上工就过来,就为吃这一口。”

    听了这几个小伙子的话,陈美云顿时笑了。

    “我也不骗你们,这些凉皮是别人做好放在我店里卖的!”

    陈美云道:“他今天肯定要来,等他来了,我再跟他说说让他多放一些凉皮在店里。”

    几人只好回去上工了。

    而接下来,令陈美云惊讶的是,连纺织厂的姑娘们都过来问中午能不能吃到凉皮。

    一番保证下来,转眼就到了九点多。

    陈美云探着身子,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忍不住朝着街角看去。

    奇怪了。

    这人怎么还没来?

    **

    沈琰一大早就起来了。

    他帮着沈军送完菌菇,到达县城的时候,才刚刚七点。

    这会儿开始做生意的基本上都是摆摊卖早饭卖菜的。

    沈琰先是去找了猴子,拿了昨天定好的三条红塔山。

    猴子说缝纫机票和工业券还在问,让沈琰再等一会儿。

    沈琰付了钱,又转身去肉联厂旁边,称了两斤猪肉。

    要的都是厚厚的大油膘,又称了一个大猪蹄,连着蹄髈上面一层肉的那种。

    拎在手里,沉甸甸的。

    一共是十二块六。

    沈琰付了钱,拎在手里,抬头朝着大街上看了一眼,找了个方向,而后拎着装着东西的菜篮子,朝着尽头走去。

    莫约二十分钟。

    沈琰停了下来。

    他的面前,一家胜利饭店正关着门。

    正中间的玻璃窗户上,用红色的油漆笔写了繁体的“欢迎光临”四个大字。

    四处环视一圈后,沈琰径直去了后厨。

    这会儿后厨忙乎着。

    木门虚掩着。

    传来霹雳啪啪的声音。

    应该正在忙活。

    沈琰走过去,轻轻叩了叩门,放轻了声音:“请问李老哥在吗?”

    霹雳啪啪的声音停了下来。

    等了一会儿,脚步声由远及近,一人扒在门外往外探出半个脑袋,疑惑地看着沈琰。

    “李哥不在,你找他有事吗?”

    看长相是個半大小伙子。

    沈琰扬起笑脸。

    “我找李哥有点事,能不能通融一下?”

    沈琰说着,就从口袋里拿出根烟递了过去。

    稀罕货红塔山。

    小伙子眼睛一亮。

    他从门后走了出来,接过烟,笑着点点头:“那你等会,我去问问!”

    说着又回了屋子,还不忘把门关上。

    大概二十分钟左右,门又开了。

    一个大约有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的确良上衣,下面穿着黑色工装出,嘴角下有个大大的黑痣。

    眯起眼睛狐疑地打量着。

    “你是谁?找我做什么?”

    沈琰笑着道:“李哥,我找您有点事。”

    李广民见面前人眼生的很,皱了皱眉头:“饭店还没到开门的时候,你要有事,直接去找前台接待的地方,找我做什么?”

    “这事儿只能找您。”

    沈琰道:“地上能跑的,水里爬的,天上能飞的,都是好玩意儿,这个找别人,怕是没人识货,李老哥,你说是不是?”

    这话说得很隐晦。

    可有人一下就听明白了。

    他抬眼仔细瞧了瞧面前的人,又朝四周看了一圈,然后把门打开一条缝,让沈琰进来。

    “进来说。”

    李广民。

    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这期间,那可是响当当的大人物。

    沈琰前世的时候和他打过几次交道。

    这李广民是怎么发家致富的,沈琰心里门清儿。

    这年代,虽然县城以下都还过着节衣缩食,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但往上瞧一瞧。

    有些爱闯的,胆儿大的,都已经富裕起来了。

    吃好喝好穿好,已经逐渐成为头等大事。

    一些省会城市,那些大的饭店,餐馆,里面的菜单,都已经有了各种各样的野味了。

    山鸡,野鸭,野兔,甲鱼,那是响当当受欢迎的。

    肉质紧致,入口鲜香,那味道一个字:鲜美!

    受到不少有钱人的喜欢!

    这李广民手里头有些势力。

    要不他怎么能在县城开这么大的一个胜利饭店。

    比起国营饭店更上一筹。

    说开的饭店,实际上做的是倒买倒卖的行当。

    他有一个弟弟,在县城混的,跟着他的人都是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没几年,就吃了花生米。

    李广民倒是没参与,但是他认识不少小喽啰,顺带认识了一些上面的大人物。

    借着开饭店的便利,做着自己的生意。

    暗地里收野味。

    低价收,高价卖到大城市去。

    来回挣个差价,挣到了第一桶金。

    沈琰记得,李广民最后生意做得非常大。

    一些普通的野味已经瞧不上眼了。

    开始倒卖一些濒危的动物。

    最后被举报。

    落得惨烈的下场。

    当然,这些都不是沈琰要考虑的。

    今儿一大早,杏林村的张家兄弟就带着三只野兔一只山鸡和一只甲鱼过来。

    沈琰也全部带来。

    放在自己的篓子里。

    篓子上用是用布盖着的。

    两人走进厨房,李广民警惕地看着沈琰,低声问道:

    “卖东西?”

    沈琰点点头,半蹲下身,将手中的篓子放在地上。

    “李哥,这些都是我从村里那边收来的,正宗的山货,麻烦你掌掌眼。”

    说着,他掀开篓子上盖着的布。

    露出篓子里的山鸡,野兔,还有一只大甲鱼。

    李广民不动声色地瞅了眼。

    他没吱声。

    这年头,往省城送的东西,都要格外小心。

    尤其这些野味。

    万一被哪个眼红的看到举报,他准要栽个大跟头。

    见他没说话,沈琰也不急,他将放在另外一边的肥肉,和两条红塔山拿了出来。

    “李哥,我叫沈琰,是落云村的。前几年不争气,天天混吃等死,眼瞧着孩子都大了,没钱吃饭,所以想着做点生意养家糊口。”

    沈琰道:“奈何没点手艺傍身,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只能做点小生意,

    我这好一番打探才找到李哥,希望能跟着李哥挣点小钱。“

    他咧嘴笑着。

    “李哥,都是挣钱养家糊口的,没人会把挣钱的机会毁了,是不是?”

    沈琰心里门清,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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