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上门的好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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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嘉离开了。

    荀彧又看了看书简,随后放下。

    他对郭嘉隐瞒了孙绍是“保皇党”的事情。

    只因现在的他也隐隐觉得随着时间的推移,曹操的野心会渐渐压过他作为“大汉忠臣”的底线。

    而荀彧本人就是一个彻头彻尾忠于大汉的人物。

    在他看来,不管孙绍以后如何,多一个牵制曹操的人物总归没有坏处。

    况且,自己的堂兄荀悦反复强调,这孙绍乃是少有的天才,要自己多加看顾。

    因此荀彧便要想办法打消掉郭嘉对孙绍的疑虑,

    只是如今看来,此事难成——郭奉孝对孙绍戒备颇深,恐怕还需从长计议。

    ……

    ……

    黄忠寄信去了。

    孙绍在建安县留了接应点,可以通过书信联系上夷州。

    他此时一人呆在客栈里,百无聊赖。

    古代就这点不好,娱乐太少。

    在世家大族眼中,最好的娱乐无外乎黄赌毒——

    毒便是服“散”,这属于慢性自杀,孙绍自是敬谢不敏;

    而因为自己年纪太小,黄又碰不了;

    这样就只剩下一个赌,偏生他天生赌性不大。

    其余娱乐,如骑马、围猎、下棋、投壶、蹴鞠,说句实话,要不是瘾特别大的,古人都难得玩一回,其中有些还只是余兴节目。

    所以孙绍此时只能舞剑自娱,一套自己胡编的“乱披风”剑法,倒是因为高达104的武力值,舞起来却是有模有样——

    俗话说一力降十会,只要力道够大,速度够快,什么样的剑招都是厉害的。

    舞到酣处,孙绍大喝一声,一剑劈向院中假山,

    这普普通通的装饰剑如何劈得开石头?顿时剑身断成两截,只是孙绍力大,那假山硬是被他砸开了一个大口子。

    “请问孙绍公子可在此间?”

    院门外响起叫门声。

    孙绍将短剑抛于一旁,上前将院门打开。

    这紫云酒楼乃是曹操所设,后边的院落寻常人等可进不来,所以来者非富即贵,亦或者是曹营中的关要人物。

    然而此刻在门外的,是两位少年,身后跟着四名护卫。

    一位少年十三四岁,一位少年看起来倒是和孙绍同龄,但身量上却差了半个头。

    “在下便是孙绍,不知两位公子有何贵干?”

    那年纪大的拱了拱手,

    “在下曹丕,听闻孙绍公子‘少年英杰,四百年无出其右’之名,特来拜会。”

    那年纪小的却冷哼一声:

    “吾为曹植,想来见识见识你凭什么那么大名头,吾与兄长皆诗才逸群之人,也没有被称作什么少年英杰,也不知你哪来那么大的脸敢顶着这个名声出来招摇撞骗!”

    曹丕轻轻扯了扯曹植袖子:

    “勿要失礼!”

    曹植却摇了摇头:

    “兄长不也是心中不服,才与吾一同前来吗?何必藏着掖着,看着也忒虚伪。”

    曹丕忙对孙绍作揖:

    “孙绍公子勿怪,舍弟年少,不知言语轻重,还望公子勿要见怪。”

    孙绍挑了挑眉,这曹丕不过初中生的年纪,却已经深谙语言艺术了。

    他说曹植不知言语轻重,那意思就是说曹植只不过是说话说重了,但口中说的却是事实。

    什么事实呢?——孙绍浪得虚名,根本不是什么少年英杰。

    孙绍微微一笑,此刻他正无聊,这曹家兄弟俩前来拜会,倒是能让他开心开心,说不定还能刷一波好感。

    这两兄弟也都是青史留名的人物,不趁他们年幼好忽悠怒刷好感度,难道等他们成年了,心智成熟了再刷?

    没有这样的道理。

    “原来是曹司空的两位公子,快快请进。”

    曹植一边往院里走,一边问道:

    “你认识我们?”

    孙绍笑道:

    “素闻曹司空有次子曹丕、四子曹植,自幼便熟读经典,诵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天资超绝,非常人所及,”

    他开启观人术,查看了兄弟二人数值——都是未成年人,又没有系统加持,一个智力71,一个智力59,虽然不错,可也就那样了,

    倒是就好感度来看,曹植21,曹丕0,反而让孙绍颇为意外,

    “而绍生于武官世家,家中典籍收藏怎比得过二位公子?那微薄之名,也只是许先生抬爱,根本不值一提。”

    曹植好感+5,曹丕好感+4——这孙绍并不傲慢,好像也不讨厌嘛!

    将兄弟两人引入院中,孙绍说道:

    “两位公子联袂前来,绍也无甚好物招待,不过前些日子自己卤了些零嘴,勉强入口,倒是让二位公子笑话了。”

    说着话,孙绍从屋内取出一个大盘来,盘中装着卤制的鹿肉、鸡翅以及……鸡爪。

    在东汉末年已经有卤味了,只是香料难得,一般人根本吃不起,况且这时的卤味里也不放糖,没有甜味提鲜,那口味在孙绍看来只能说一般般。

    夷州有甘蔗,山民多用来熬糖,只是工艺不佳,杂质极多,可到了孙绍这儿根本就不是个事儿,

    稍稍提纯一下,带着一点点微黄的糖霜便入手了,虽然距离“雪花糖”还有些距离,可甜味纯正,无有杂味,放到卤味中增味,那是绰绰有余的。

    “这是……卤?”

    曹操创业初期,并不阔绰,因此家人的生活水平也就比中人稍高,这卤味能吃到,却不能经常吃,故而孙绍一端出来便吸引到了二人的目光。

    曹植歪过头哼了一声:

    “这是鸡足?也就你这从江东蛮荒之地来的人会吃此物,在我们这里鸡足都是剁掉不食的!”

    孙绍笑道:

    “植公子莫要武断,好不好吃,你得吃过才能知道。就像一个人是不是好人,你也得相处过才能知道,不是吗?”

    曹丕没有多话,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卤鹿肉——他到底不敢挑战鸡爪,选了安全牌。

    “唔——”

    曹丕捂住嘴,一脸不可置信。

    这世上怎会有如此好吃的鹿肉??

    曹丕好感+10。

    这孙绍果然有些门道!

    曹植还在犹豫,是像哥哥那样呢,还是挑战一下未知。

    孙绍则在一旁怂恿:

    “以绍看来,这鸡足比鹿肉鲜美醇厚数倍,其肉绍已煮得软烂,若是不试一试,恐怕植公子会后悔。”

    曹植做了个深呼吸,仰起下巴道:

    “这鸡足被你吹得就像天上龙肉一般,我倒要看看到底有多好吃!”

    当然,你永远可以相信现代美食的调味。

    满满的胶原蛋白入了曹植的口,弹跳间,鲜香醇甘,泛起的回味令唇齿留香,这美味竟是曹植从未体验过的。

    “这……这……”

    曹植好感度+15。

    能把食物做得这么好吃,这孙绍为人应该差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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