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两税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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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两税法只在一开始起到了为国增加税收的作用,但越到后期就越难执行下去。”
夏原吉缓缓开口说道:“因为两税法的本质是国家无钱,而国家又需要用钱,压在百姓身上的两税只会越来越重,而后导致大量百姓弃地沦为佃户,从而加剧土地兼并,土地兼并的加剧又会让国家更加收不上来钱,只能继续加重两税。”
于谦叹道:“恶性循环啊……”
林煜点头说道:“确实是恶性循环,唐朝君臣也不是傻子,既然两税法已经玩不下去了,那就继续改革税制。”
“于是,就有了两税三分法。”
夏原吉主动充当起了嘴替,为不怎么了解的于谦解释道:“何为两税三分?自国家置两税以来,天下之财,限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皆量出为入,定额以给资。它的重心并不在于如何征税,而是着重于在分配环节处理朝廷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于谦一愣:“分税制?”
夏原吉微微点头:“差不多。”
“在两税三分法下,朝廷的财政只通过上供获取,而地方节度使、观察使的财政通过所辖州的送使获取,最后的州财政则由除上供、送使外的留州份额构成。”
于谦问道:“的确是与林先生说的分税制很像,可为何唐廷的财政还是崩溃了?”
夏原吉这时不说话了,端正在原位坐好。
林煜开口说道:“因为两税三分法有个致命缺点,它将朝廷原本的‘高度集权,统收统支’的财税体制,转变为了‘以支定收,中央与地方划分收支’的财税体制。”
“这就带来了一个严重后果,本来没有名义征税的节度使藩镇、地方州县得到了朝廷认证授予的‘征税权’。”
这么一说,于谦瞬间懂了。
本来,地方节度使就算藩镇割据化,在名义上也没有自行收税的权力。
这听起来似乎没什么用,但在唐朝虽衰未败的情况下,这点名义可以把大部分藩镇给压垮。
你敢私自征税,那就是造反,哪怕你的割据本质上已经构成了造反,但谁敢捅破了窗户纸,那就等着被枪打出头鸟!
而两税三分法的上供、送使、留州三条定得相当明确,除了朝廷需要的“上供”部分外,其它的怎么算,完全就看地方、藩镇怎么说了。
于是乎,自两税三分以来,除“上供”部分外,其余皆归地方自用,而一些强势藩镇,甚至截留所有税收自肥。
这个问题还一直遗留到了北宋开国,所谓“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之中,“制其钱谷”便是北宋朝廷对于地方财权的收夺。
于谦皱眉道:“如此说来,两税三分岂不还是烂政?”
林煜摇头:“也不全是,至少在没有藩镇节度使的地方,两税三分法执行得还算妥当。”
“按照两税三分法,历来皆由朝廷集中调拨各州县财政的分配关系,改为了朝廷与地方共同参与分配。仅从具体税种看,盐税、茶税、酒税、青苗钱等划入朝廷,两税则变成朝廷与地方共享。”
“唐廷借此得以厘清朝廷与地方含糊不清的财政,既确保了朝廷中央的财政收入,也兼顾到了地方财政收入。”
“是故有史载:至大中十四年,内库赀积如山,户部、延资充满,故宰相敏中领西川,库钱至三百万缗,诸道亦然。”
“两税三分对唐王朝来说算是一笔烂账,但即便是烂账也带来了‘大中之治’的短暂辉煌。”
“只不过唐朝的节度使藩镇早已尾大不掉,再加上唐廷为了对抗藩镇,弄出了宦官和党争……”
夏原吉已经领会了林煜的意思,他的面上还是有些忧虑地说道:“林先生,通过分税法让朝廷、地方的税收财政分隔开,真的就适合我大明新朝吗?”
林煜说道:“我知道你的担忧是什么,唐朝用两税三分法的本质是朝廷已经完全收不上来钱了,又压制不住愈发膨胀的藩镇割据,所以才采取了这个权宜之计。”
“若大明效仿两税三分,只会让地方权力变大,因为两税三分,分的就是田税。”
“田税为国本,牵一发而动全身,两税三分法当然会玩不下去。”
林煜说罢,慢慢站起身,拍了拍屁股底下的稻草灰尘。
被他藏在燕国地图中的匕首,已经快要拔出来了。
于谦还在思索:“不动田税,那动什么?”
“士绅。”
夏原吉轻吐一口浊气。
林煜稍微舒展了下身体,随即重新看向地面,自己刚才画的“海盗分金”图还没抹去。
“田税肯定不能动的,就算要动也动不了,因为在税收的博弈中,朝廷作为最大的赢家,必须要做到全部通吃,所以地方、百姓是刮不出油水的,那该刮谁的油水呢?”
“答案只有士绅,他们作为参与三方博弈,却又不在三方博弈当中的存在,本身就阻碍了三方博弈的胜者通吃。”
“所以,这一刀只能砍在士绅的身上!”
说完,林煜随手就在地上写下两行字,分别为“遗产税”、“分家税”。
夏原吉看得呼吸一滞,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于谦同样也有些疑惑:“林先生,遗产税是什么?分家税又是什么?”
遗产、分家这两个词他都能理解,可加上了税就有些让人看不懂了。
总不能是遗产要交税,分家也要交税吧!
这不是妥妥的恶政,就算要对士绅动刀,这刀子的范围未免太广,也太狠辣了。
“遗产税,它的全名应该叫遗产累进税。”
“遗产累进税,主要便是针对地方的大族豪绅,而不是平民百姓,它的初始税率极低,全看征税对象的家产,来不断累进税率……也就是说,家族资产越大,累进的税率就越高。”
说白了,林煜这是在照抄后世美利坚的高额遗产税。
这玩意儿对平民影响不大,主要就是针对富豪权贵。
按照遗产累进税的累进税率,最高可以达到40%,看似还给继承人留下了60%,但架不住重复交税啊!
有人会问,既然传一次要交一次税,那为什么不直接爷爷传给孙子、重孙子来避税呢?
这是因为遗产累进税有个补充条款——隔代转移税。
爷爷传给孙子,视作两次遗产累进,也要交两次税。
嗯,拿捏得死死的!
夏原吉缓缓开口说道:“因为两税法的本质是国家无钱,而国家又需要用钱,压在百姓身上的两税只会越来越重,而后导致大量百姓弃地沦为佃户,从而加剧土地兼并,土地兼并的加剧又会让国家更加收不上来钱,只能继续加重两税。”
于谦叹道:“恶性循环啊……”
林煜点头说道:“确实是恶性循环,唐朝君臣也不是傻子,既然两税法已经玩不下去了,那就继续改革税制。”
“于是,就有了两税三分法。”
夏原吉主动充当起了嘴替,为不怎么了解的于谦解释道:“何为两税三分?自国家置两税以来,天下之财,限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皆量出为入,定额以给资。它的重心并不在于如何征税,而是着重于在分配环节处理朝廷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于谦一愣:“分税制?”
夏原吉微微点头:“差不多。”
“在两税三分法下,朝廷的财政只通过上供获取,而地方节度使、观察使的财政通过所辖州的送使获取,最后的州财政则由除上供、送使外的留州份额构成。”
于谦问道:“的确是与林先生说的分税制很像,可为何唐廷的财政还是崩溃了?”
夏原吉这时不说话了,端正在原位坐好。
林煜开口说道:“因为两税三分法有个致命缺点,它将朝廷原本的‘高度集权,统收统支’的财税体制,转变为了‘以支定收,中央与地方划分收支’的财税体制。”
“这就带来了一个严重后果,本来没有名义征税的节度使藩镇、地方州县得到了朝廷认证授予的‘征税权’。”
这么一说,于谦瞬间懂了。
本来,地方节度使就算藩镇割据化,在名义上也没有自行收税的权力。
这听起来似乎没什么用,但在唐朝虽衰未败的情况下,这点名义可以把大部分藩镇给压垮。
你敢私自征税,那就是造反,哪怕你的割据本质上已经构成了造反,但谁敢捅破了窗户纸,那就等着被枪打出头鸟!
而两税三分法的上供、送使、留州三条定得相当明确,除了朝廷需要的“上供”部分外,其它的怎么算,完全就看地方、藩镇怎么说了。
于是乎,自两税三分以来,除“上供”部分外,其余皆归地方自用,而一些强势藩镇,甚至截留所有税收自肥。
这个问题还一直遗留到了北宋开国,所谓“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之中,“制其钱谷”便是北宋朝廷对于地方财权的收夺。
于谦皱眉道:“如此说来,两税三分岂不还是烂政?”
林煜摇头:“也不全是,至少在没有藩镇节度使的地方,两税三分法执行得还算妥当。”
“按照两税三分法,历来皆由朝廷集中调拨各州县财政的分配关系,改为了朝廷与地方共同参与分配。仅从具体税种看,盐税、茶税、酒税、青苗钱等划入朝廷,两税则变成朝廷与地方共享。”
“唐廷借此得以厘清朝廷与地方含糊不清的财政,既确保了朝廷中央的财政收入,也兼顾到了地方财政收入。”
“是故有史载:至大中十四年,内库赀积如山,户部、延资充满,故宰相敏中领西川,库钱至三百万缗,诸道亦然。”
“两税三分对唐王朝来说算是一笔烂账,但即便是烂账也带来了‘大中之治’的短暂辉煌。”
“只不过唐朝的节度使藩镇早已尾大不掉,再加上唐廷为了对抗藩镇,弄出了宦官和党争……”
夏原吉已经领会了林煜的意思,他的面上还是有些忧虑地说道:“林先生,通过分税法让朝廷、地方的税收财政分隔开,真的就适合我大明新朝吗?”
林煜说道:“我知道你的担忧是什么,唐朝用两税三分法的本质是朝廷已经完全收不上来钱了,又压制不住愈发膨胀的藩镇割据,所以才采取了这个权宜之计。”
“若大明效仿两税三分,只会让地方权力变大,因为两税三分,分的就是田税。”
“田税为国本,牵一发而动全身,两税三分法当然会玩不下去。”
林煜说罢,慢慢站起身,拍了拍屁股底下的稻草灰尘。
被他藏在燕国地图中的匕首,已经快要拔出来了。
于谦还在思索:“不动田税,那动什么?”
“士绅。”
夏原吉轻吐一口浊气。
林煜稍微舒展了下身体,随即重新看向地面,自己刚才画的“海盗分金”图还没抹去。
“田税肯定不能动的,就算要动也动不了,因为在税收的博弈中,朝廷作为最大的赢家,必须要做到全部通吃,所以地方、百姓是刮不出油水的,那该刮谁的油水呢?”
“答案只有士绅,他们作为参与三方博弈,却又不在三方博弈当中的存在,本身就阻碍了三方博弈的胜者通吃。”
“所以,这一刀只能砍在士绅的身上!”
说完,林煜随手就在地上写下两行字,分别为“遗产税”、“分家税”。
夏原吉看得呼吸一滞,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于谦同样也有些疑惑:“林先生,遗产税是什么?分家税又是什么?”
遗产、分家这两个词他都能理解,可加上了税就有些让人看不懂了。
总不能是遗产要交税,分家也要交税吧!
这不是妥妥的恶政,就算要对士绅动刀,这刀子的范围未免太广,也太狠辣了。
“遗产税,它的全名应该叫遗产累进税。”
“遗产累进税,主要便是针对地方的大族豪绅,而不是平民百姓,它的初始税率极低,全看征税对象的家产,来不断累进税率……也就是说,家族资产越大,累进的税率就越高。”
说白了,林煜这是在照抄后世美利坚的高额遗产税。
这玩意儿对平民影响不大,主要就是针对富豪权贵。
按照遗产累进税的累进税率,最高可以达到40%,看似还给继承人留下了60%,但架不住重复交税啊!
有人会问,既然传一次要交一次税,那为什么不直接爷爷传给孙子、重孙子来避税呢?
这是因为遗产累进税有个补充条款——隔代转移税。
爷爷传给孙子,视作两次遗产累进,也要交两次税。
嗯,拿捏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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