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阿昏哥的老婆要打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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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心想要跟他攀谈几句:
“帅哥,你别怕我,我是来拍宣传片的,帮你们寨子宣传的。”
“我不欢迎外来人。”
青年紫色的眼眸分外的妖异,在昏暗的角落里仿佛透着蛊惑人的光。
我猜测他可能是戴了某种美瞳类的产品。
只不过这座苗寨看上去开发程度并不高。
这里的人居然也会使用外界的化妆术来装饰自己么?
我忽视了他冷淡的语气,热切道:
“不是所有外来人都是坏人的,等宣传出去名声打响,说不定会有人自发的给你们修路搞建设,这对寨子来说是好事啊!”
“苗寨只需要安静。”
回应我的是青年转身关上的房门。
石头门这次关的严丝合缝。
任凭我趴在门缝里,想要再和青年多说上几句话,都得不到对方任何回应。
我一人在门口抱着相机扼腕。
早知道他会关门,我就该直接堵住门口不让他进去!
这么有异域风情的美人。
且不说吃到嘴,加个微信聊聊天也好啊!
我想在门口多等半个小时,直接把美人蹲出来。
可无奈剩给我的时间不多。
眼看着太阳即将下山,我迫不得已转换了方向去询问其他人。
“哥,你别走行不?我就问一句话。”
晒干的辣椒被男人用手托起收进筐里。
他沉默着重复这项劳动,裂开的指甲和黢黑的手上全都是辣椒粉末。
我在他旁边接连说了三四句话,都不见他有一句回应。
被人当成空气漠视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这个寨子里我遇到的都是一群不会说话的哑巴人。
女人高冷就算了。
连这些干活的小男人一个个都眼高于低,完全不把我当人看。
我白思榆何时受过这种窝囊气?
“你不理我是吧,行,我倒要看看你能装多久,干,你继续干。”
我挡在了男人的跟前,正好阻隔住了他清理辣椒的光线。
男人抬起头,寡淡平凡的脸上神情呆板。
我从兜里摸出一根烟,咬在唇边,自在地盯着他,打算跟他耗到底。
布峰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瘩里钻了出来。
他跟男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我听不懂的苗语后,拉着我的手道:
“跟我走。”
“还没到太阳下山的时间。”
“再不走阿昏哥的老婆就要来打你了。”
打我?
寨子里的女人加在一块,估计都没有一个人打得过我的。
我不屑道:
“她要来就来呗,我又没撬她的鸭子,说两句话都要打人了吗?还有没有王法了!”
“寨子里已婚的男人是不能和女人说话的,你在他面前不走,就是偷情,他的妻子发现以后会狠狠惩罚你们。”
我咬在嘴边的烟险些惊的掉落:
“你们这是什么鬼地方,比我姥爷家的砖都老古板,说两句话就偷情,我今天下午还和帅哥聊天了,他是不是要直接赘给我才行。”
布峰板着小脸,拉着我的袖子道:
“寨子里没有帅哥,这里没有年轻男人。”
下午我一个人逛寨子的时候,吊脚楼里都是些大叔。
最年轻的也三十往上走,一个个低眉耷眼,瞧着都让人心烦。
这么一对比,我见到的青年更是妖艳的过分。
我不屑道:“骗鬼呢你,怎么可能没有年轻帅哥。”
布峰小小年纪,说话比我还固执:
“说了没有就是没有,你离开寨子以后,不要再进来了,这里不欢迎外来人。”
“行。”
今天我已经摸透了进寨子的路。
明天就算没人领路,我也照样能进来。
我又不是普通的外来游客,进来这里破坏生态的。
我是摄影师,能给寨子拍宣传片是她们的福气。
布峰见我一口答应,抬头道:
“你真的不能再进寨子里了,你会很危险的。”
“我知道了。”
我抬手捏了把他的小脸,从口袋里摸出之前吃剩下的半包口香糖。
“给你,嚼完吐掉,不要咽下去。”
布峰新奇的接过我手里的口香糖,捏在手心里反复的翻开:
“我知道。”
“回去吧,我也下山了。”
我冲着布峰挥了挥手,看着他背着筐折返寨子。
吊脚楼在绵延的山脉独立又分割。
我举起相机,对着寨子拍了一张。
来巴彦山的第一天,不算是一无所获。
我拍下了几张风格独特的照片,还见到了一个美到妖异的青年。
深山温差大。
等我紧赶慢赶回到民宿时,坐在门口的大妈已经预备着关门。
我从沈泽衣柜里顺的冲锋衣挡住了露水,挡不住夜风,
一路走来冻得我瑟瑟发抖,只想骂爹:
“关什么门,客人都还没回来呢!”
大妈上下扫视我一眼:“你进山了。”
“没瞎的应该都能看出来。”
她从昨天到今天被我连着怒怼了两回,气势显然没有早上充足:
“你没进寨子吧?”
“关你屁事。”
回房间里洗了一通热水澡,我被冻僵的身体才逐渐有了知觉。
来巴彦山的第一天,我就已经有一种被放逐的孤单感。
这种孤单不是对魔都的怀念。
是从群体脱离以后,游离在外的寂寞。
我拨通了沈泽的电话,被挂断了两次仍旧锲而不舍。
“你打我电话干嘛?”
“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了吗?”我笑道,“想吃你做的煎蛋了。”
沈泽的镜头朝着怼的很近,能清晰看见他纤长的眼睫和深邃的眉眼。
他轻抿着唇,有些不自然的侧着脸,想要躲避镜头。
“你不是说吃腻了吗?”
最近一段时间我天天吃小狗做的饭。
打野食都打饱了,哪里还有心情吃沈泽蹩脚的煎蛋。
如果今夜多一个男人在我的房间。
我是不会想起给他打电话的。
碗里的泡面被我搅拌了一下,我将底下压着的火腿肠挑了起来:
“谁天天吃煎蛋不腻歪的,你怎么不学着点做饭呢?”
“我妈说了,她养大我不是为了让我给女人做饭的。”
沈泽说这话的时候,纤细白皙的下颌微扬着,清冷傲慢。
他是有底气说这句话的。
优良的原生家庭,出生就在大厦顶端。
只要沈泽一辈子不碰爱情。
他的家底足够他挥霍到老。
我喜欢他高傲矜贵的姿态。
这种喜欢是对一件收藏品的浅薄爱好。
等到他出现裂纹时。
这份单薄的喜欢,便会自然转到其他藏品身上。
“帅哥,你别怕我,我是来拍宣传片的,帮你们寨子宣传的。”
“我不欢迎外来人。”
青年紫色的眼眸分外的妖异,在昏暗的角落里仿佛透着蛊惑人的光。
我猜测他可能是戴了某种美瞳类的产品。
只不过这座苗寨看上去开发程度并不高。
这里的人居然也会使用外界的化妆术来装饰自己么?
我忽视了他冷淡的语气,热切道:
“不是所有外来人都是坏人的,等宣传出去名声打响,说不定会有人自发的给你们修路搞建设,这对寨子来说是好事啊!”
“苗寨只需要安静。”
回应我的是青年转身关上的房门。
石头门这次关的严丝合缝。
任凭我趴在门缝里,想要再和青年多说上几句话,都得不到对方任何回应。
我一人在门口抱着相机扼腕。
早知道他会关门,我就该直接堵住门口不让他进去!
这么有异域风情的美人。
且不说吃到嘴,加个微信聊聊天也好啊!
我想在门口多等半个小时,直接把美人蹲出来。
可无奈剩给我的时间不多。
眼看着太阳即将下山,我迫不得已转换了方向去询问其他人。
“哥,你别走行不?我就问一句话。”
晒干的辣椒被男人用手托起收进筐里。
他沉默着重复这项劳动,裂开的指甲和黢黑的手上全都是辣椒粉末。
我在他旁边接连说了三四句话,都不见他有一句回应。
被人当成空气漠视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这个寨子里我遇到的都是一群不会说话的哑巴人。
女人高冷就算了。
连这些干活的小男人一个个都眼高于低,完全不把我当人看。
我白思榆何时受过这种窝囊气?
“你不理我是吧,行,我倒要看看你能装多久,干,你继续干。”
我挡在了男人的跟前,正好阻隔住了他清理辣椒的光线。
男人抬起头,寡淡平凡的脸上神情呆板。
我从兜里摸出一根烟,咬在唇边,自在地盯着他,打算跟他耗到底。
布峰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瘩里钻了出来。
他跟男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我听不懂的苗语后,拉着我的手道:
“跟我走。”
“还没到太阳下山的时间。”
“再不走阿昏哥的老婆就要来打你了。”
打我?
寨子里的女人加在一块,估计都没有一个人打得过我的。
我不屑道:
“她要来就来呗,我又没撬她的鸭子,说两句话都要打人了吗?还有没有王法了!”
“寨子里已婚的男人是不能和女人说话的,你在他面前不走,就是偷情,他的妻子发现以后会狠狠惩罚你们。”
我咬在嘴边的烟险些惊的掉落:
“你们这是什么鬼地方,比我姥爷家的砖都老古板,说两句话就偷情,我今天下午还和帅哥聊天了,他是不是要直接赘给我才行。”
布峰板着小脸,拉着我的袖子道:
“寨子里没有帅哥,这里没有年轻男人。”
下午我一个人逛寨子的时候,吊脚楼里都是些大叔。
最年轻的也三十往上走,一个个低眉耷眼,瞧着都让人心烦。
这么一对比,我见到的青年更是妖艳的过分。
我不屑道:“骗鬼呢你,怎么可能没有年轻帅哥。”
布峰小小年纪,说话比我还固执:
“说了没有就是没有,你离开寨子以后,不要再进来了,这里不欢迎外来人。”
“行。”
今天我已经摸透了进寨子的路。
明天就算没人领路,我也照样能进来。
我又不是普通的外来游客,进来这里破坏生态的。
我是摄影师,能给寨子拍宣传片是她们的福气。
布峰见我一口答应,抬头道:
“你真的不能再进寨子里了,你会很危险的。”
“我知道了。”
我抬手捏了把他的小脸,从口袋里摸出之前吃剩下的半包口香糖。
“给你,嚼完吐掉,不要咽下去。”
布峰新奇的接过我手里的口香糖,捏在手心里反复的翻开:
“我知道。”
“回去吧,我也下山了。”
我冲着布峰挥了挥手,看着他背着筐折返寨子。
吊脚楼在绵延的山脉独立又分割。
我举起相机,对着寨子拍了一张。
来巴彦山的第一天,不算是一无所获。
我拍下了几张风格独特的照片,还见到了一个美到妖异的青年。
深山温差大。
等我紧赶慢赶回到民宿时,坐在门口的大妈已经预备着关门。
我从沈泽衣柜里顺的冲锋衣挡住了露水,挡不住夜风,
一路走来冻得我瑟瑟发抖,只想骂爹:
“关什么门,客人都还没回来呢!”
大妈上下扫视我一眼:“你进山了。”
“没瞎的应该都能看出来。”
她从昨天到今天被我连着怒怼了两回,气势显然没有早上充足:
“你没进寨子吧?”
“关你屁事。”
回房间里洗了一通热水澡,我被冻僵的身体才逐渐有了知觉。
来巴彦山的第一天,我就已经有一种被放逐的孤单感。
这种孤单不是对魔都的怀念。
是从群体脱离以后,游离在外的寂寞。
我拨通了沈泽的电话,被挂断了两次仍旧锲而不舍。
“你打我电话干嘛?”
“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了吗?”我笑道,“想吃你做的煎蛋了。”
沈泽的镜头朝着怼的很近,能清晰看见他纤长的眼睫和深邃的眉眼。
他轻抿着唇,有些不自然的侧着脸,想要躲避镜头。
“你不是说吃腻了吗?”
最近一段时间我天天吃小狗做的饭。
打野食都打饱了,哪里还有心情吃沈泽蹩脚的煎蛋。
如果今夜多一个男人在我的房间。
我是不会想起给他打电话的。
碗里的泡面被我搅拌了一下,我将底下压着的火腿肠挑了起来:
“谁天天吃煎蛋不腻歪的,你怎么不学着点做饭呢?”
“我妈说了,她养大我不是为了让我给女人做饭的。”
沈泽说这话的时候,纤细白皙的下颌微扬着,清冷傲慢。
他是有底气说这句话的。
优良的原生家庭,出生就在大厦顶端。
只要沈泽一辈子不碰爱情。
他的家底足够他挥霍到老。
我喜欢他高傲矜贵的姿态。
这种喜欢是对一件收藏品的浅薄爱好。
等到他出现裂纹时。
这份单薄的喜欢,便会自然转到其他藏品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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