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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因为笨拙,被遣回家。

    最后,原身想了个歪路子,扮成小婢去京中贵子最喜消遣的清音阁,端茶倒水,打杂洒扫。

    他身形纤细,五官亦精致,穿上女装毫不违和,赚得比外面扛米袋子的力工多不少。

    原本以为会这样辛苦地活下去,他遇到了他的炮灰对象,凌王谢意。

    这本书的主线是两个皇子的争储大戏,谢意则是皇帝的弟弟。

    在争储大戏中站错了队伍,最后落得一个流放民间的下场。

    原身一个被赶走的庶子原本和皇子八竿子打不着,但就是因为在乐坊打杂时,遇到了误服催情药的凌王。

    原身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竟溜进了凌王谢意正独自散药的漆黑房间中。

    一夜巫山后,谢意看清了眼前的人,向皇帝请旨迎娶原身。

    虽然碍于他哥儿的身份,最后没有当上凌王妃,但也是一朝飞上了枝头。

    可谢意娶他只为负责,并没有爱,原身在府中更像是一只郁郁寡欢的金丝雀。

    最后,更是在风波诡谲的权力争斗中,和谢意一起流放民间,连金丝雀也做不成了。

    消化着这些荒唐的剧情,黑暗中,时暮什么都看不到,却被对方翻来覆去。

    时暮是个直男。

    此刻,心中已然千万头草泥马奔腾。

    压在自己身上的躯体并不肥硕,反而很是修长劲瘦,紧紧攥着自己的手腕的手指却如铁钳般,撼动不了分毫。

    夹杂在木质焚香间的那缕冷冽幽香,似簇簇浪潮涌入灵台间,让他好似溺进了温水中,忽冷忽热,恍惚迷离。

    直到大腿内侧传来细密刺痛,时暮才稍稍清醒。

    这人竟然在咬自己?

    “谢意,你干什么……”

    “给我滚开!”

    谢意没骗人,时暮不管怎么喊,都没有任何人来。

    直到最后,这个名字被喊出口的时候,已然变成了细弱的低语呢喃。

    “谢意……”

    情事漫长到让人无比疲惫。

    再次一个激灵睁开眼睑时,时暮看到天已亮起,从窗棱透入的光线刺得眼睛微痛。

    谢意还没醒。

    身下木槿颜色的绸缎被褥经过一夜蹂躏,凌乱不堪地堆积在一起。

    雕花木床边,青色纱幔低垂,四下影影绰绰。

    时暮起身太急,瞬间低低地抽出口气。

    浑身上下,没一处不疼的。

    何况,这具身体还格外白皙,此刻视线及处,更见满身红痕和浅淡齿印,遍及大腿内侧。

    时暮忍着不适,小心翼翼从里侧往外挪。

    垂下的视线,落在熟睡的男人脸上,时暮恨不得给他来上一拳。

    虽说是原身主动跑到你房间里,但你又啃又咬,弄老子那么多次,难道你就没有问题?

    花了好久才踩上地面的织金绒毯。

    红木圆桌上黄铜香炉燃了一整夜,只余灰烬,彩色的漆绘屏风将这间古香古色的房间分割成内外。

    时暮已经冷静下来。

    谢意昨晚身中**,没有意识,也不记得自己是谁,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在他清醒前走人。

    且不说谢意是个炮灰,跟他在一起没有好下场。更何况,自己还是直男。

    哥儿?

    哥儿又怎么样?哥儿也不弯!

    在一地凌乱的衣物里捡拾后,时医生沉默了。

    原身今天穿的是一身翠绿对襟窄袖短衣,搭同色长裙,裙身绣着金丝蝴蝶,腰上系着藕色丝带,脚上是同样绣了蝴蝶的白色绣鞋。

    走动间,蝶翼翩跹,盈然欲飞。

    上辈子既没被男人睡过,也没当过女装大佬,死了一次。

    尝试,都可以尝试。

    穿好衣裙,回头,看到从掀开的一侧纱帐里,透出男人掩在被褥间的一角轮廓。

    那就祝你绿帽子加绒加厚,被狗咬必有狂犬疫苗!

    这辈子,咱们再也不见!

    床上的人动了动,似乎有醒来的迹象,时暮不再迟疑,拉门离开。

    木门轴转动的咯吱声响起,谢意彻底醒来,撑起身体,在朦胧视线中看向房门,却只抓到一抹倏忽而去的翠绿衣角和上面蹁跹的蝶翼。

    -

    时暮迎着熹微的晨光回到家中。

    原身和母亲江小兰自从被赶出时家,无处落脚,只能每月花四百文钱从店宅务租来这个小房间。

    在一个四合院中,和杂七杂八的人住在一起。

    店宅务是官府拿出来租的房子,类似现代的“公租房”。

    虽然便宜,但这条件……

    低矮漆黑的瓦房,墙面剥落,家徒四壁,只有一张破床,一处破旧的灶台。

    空气里弥漫着某种腐烂的臭气。

    平时江小兰睡床,原身就在干草上对付一下。

    连这身衣裙都是江小兰帮人缝补的衣服。

    江小兰的头风刚发作完,从床上极缓慢地爬起,唤了一声,“小暮,你回来了?”

    时暮的母亲在时暮十岁时因病过世,这一声小暮倒是唤起儿时记忆,酝酿了片刻,才开口:“娘。”

    江小兰走过来先细细检查儿子,“今日可遇到什么麻烦?”

    原身之前曾遇到过手脚不干净的客人,江小兰对他在清音阁打杂一直忧心忡忡。

    昨晚被人折腾一夜,时暮身体不舒服,心情也不大好,还是调整情绪,冲她绽开一个笑脸,轻松回答:“一切顺利。”

    江小兰放心下来。

    这孩子胆子小,要是遇到什么事,定然笑不出来。

    上次被人摸了下手背,回来哭了很久。

    “饿了吧,先吃饭。”

    时暮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就想大吃一顿。

    换好衣服,江小兰已经把吃的端上来。

    然后,时暮傻眼了。

    清澈见底的白粥,上面连一丝油花都看不到。

    作为一个习惯了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现代人,这样的饮食怎么入口?

    才想起,自被时家赶出来,两人入不敷出,最近三天米缸见底,为了节省,只好喝粥度日。

    时暮真饿了,端起碗两口喝光。

    别说,古代的米原生态,还挺香。

    想再来一碗,伸头看向陶锅,发现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得多一碗都没。

    江小兰注意到他的动作,怆然开口:“都怪娘这身病,害你跟我一起受苦。”

    说着眼泪流了下来,“我一定会再去求你爹,无论怎么样都要让你回家,至于我,一副老骨头,在哪里都一样。”

    在江小兰眼中,儿子是个哥儿,自己是个妇道人家,除了想办法回家,还能怎么办?

    却听说儿子淡淡道:“用不着,我们两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时暮知道,江小兰性格柔弱,对渣爹时献还心存幻想,自己倒是已经看清。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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