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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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他用带着痴迷的模糊声音,叫了好久的“小暮”。
“晏和。”
最后,是和这个明明想远离,却还是让自己重蹈覆辙的男人,越抱越紧,绵长接吻。
一整夜,断断续续。时暮累了想睡觉,又被他唤醒,缠进怀中,不知道什么时辰,只知道夜色已深,本来就凌乱的床榻只剩一片泥泞。
终于安静下来,睡得有些迷迷糊糊的,突然听到一声尖锐如哨的声响自天际而来。
时暮疲惫睁眼,向传来声音的方向扫了一眼,就再也没办法挪开视线。
就在他卧房的窗外,突然升起一束璀璨的烟花。
棱格窗不知什么时候被打开来,初春微凉的夜风涌入卧房,驱散了整夜旖旎之后,空气里弥漫的腥甜。
从床榻透过敞开的窗户,恰巧能将烟火完整的升腾尽收眼底。
将明之前的天际是幽蓝自灰白的渐变,平整得如同一块画布,任由颜色绚烂的烟花一遍遍涂抹。
旁边的人一直没睡过,侧身撑着头,任凭墨发铺了一床,和另一束纠缠,凝注着看烟花的人。
沂都的烟花时暮也看过,相比现代的,自然是单调简陋不少,但眼前这一束束,色彩远比之前看过的缤纷,花样也更多。
而且看位置就知道是在王府中燃放。
这是什么活动?
时暮诧异地看向身边的男人,“为何突然放烟花?”
他道:“这是自西北曹国进献而来的,皇兄给我,便拿来提前为你庆生。”
“庆生?”
“我听说下月初三是你二十岁生辰,届时我不在你身边,所以先为你庆祝。”
原身以前在时家从来不会记自己的生辰,因为没人会为自己庆生,只有江小兰会记着,在那天为自己煮两枚鸡蛋。
“生日有什么好过的。”时暮嘴上这样说,可趴在床上,看着外面一束束璀璨烟火,又觑着身边被烟火映照的俊朗面容,心里还是有种吃了蜜糖般的甜,又问:“你去哪里听说的下月是我生辰?”
撑着头的人眨了眨眼,“今天在宫中偶遇你家中兄弟,便顺口问了,他道你生辰与他恰好差半年。”
家中兄弟,生辰和自己差半年,时暮知道是时镜,不满地鼓了鼓腮帮子,“你干嘛去问那个人?”
“是他过来与我说话。”
以前也没在意过,此刻想起之前在福源斋门前,在松月湖畔,时镜见到谢意时那楚楚动人的姿态,时暮盯着眼前的人,拧起眉梢,“时镜不会对你有什么企图吧?”
他敛眸思索,点头道:“有可能。”
有可能?
时暮差点一口气上不来,“妈的,姓谢的你……”
伸手想推人,被他握住手腕,压到脑袋一侧,俯身上来,几乎贴在唇畔开口:“皇兄说我年纪不小,出征回来便要为我指婚。”
他幽幽叹息,“所以还请时大夫别叫我总跟你暗通款曲,给我个名分才是。”
暗通款曲?
分明看得出他眼里的调笑,时暮还是失神了片刻,不知道说什么好。
如今,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看着他娶别人。
那就只能自己嫁给他。
想从床上爬起身,一动又觉得腰腿发软,在被子里用脚尖踢了踢他小腿,“帮我把桌上的药包拿过来。”
谢意拨开散落肩上的长发,不慌不忙地穿上亵衣,才起身去把桌上蓝布的药包拿过来。
却没给时暮,自己意兴阑珊地打开,“我看看是何物。”
先从里面拿出一张写得满满的纸,这人一看便皱眉,“以后真要好好教你写字才是。”
“你别管我字写得怎么样。”时暮趴到他腿上,拿过药包,倒出里面一团团的白色小纸包。
“这是我帮你出征准备的药,你带着,发热的时候就按单上所写症状对症用药,没用就赶紧换一种。”
对他出征所患感染病症,时暮目前倾向于蜱虫叮咬,蜱虫引起的病症有很多,但很多都是广谱抗菌素能解决的。
但时暮也怕,万一是别的真菌、中毒、过敏,药还是不对症,怎么办?
如果能确定是什么病症就好了。
谢意没想到他这么有心。
其实出征也有军医随行,虽然不比他医术高明,但常规病症总能解决的。
但他心里装着自己,叫谢意感动,侧头又碰了碰他的唇,“晏和谢时公子怜爱。”
这人眉宇间露出温顺,故意软着口气,学那柔弱无力的女子,叫时暮无语得牙根都痒了,仰头在他唇上咬了一口,咬得他抽凉气。
“如此,我也要咬。”
亲昵打闹间,忍不住又折腾起来。时暮真庆幸有这种特殊体质,若是普通男的,应该已经被他弄死了。
后果就是,第二天,真的完全起不来。
听到他安排成纪回去替自己告诉江小兰,索性放肆地睡。
中间被投喂了几口吃食,再次醒来已是傍晚日落。
宛如回到在三甲医院时的社畜生活。值完夜班,一天一顿,往死里睡。
第二天泡澡时,时暮才发现昨晚自己在他脸颊上抓了细细一道。
忍不住愧疚地碰了碰,被他揪住手指,琢磨着手指笑问:“明明也没有指甲,怎么那么能抓?”
时暮:“呵呵,自作自受。”
洗干净,换了一身月白罩着软纱坎肩的锦袍,坐在铜镜前由着他替自己束发。
这人也是被伺候惯了的,束得并不娴熟,最后用一顶小巧的玉冠,弄了简简单单一束马尾。
一起吃过晚饭,谢意才骑马送人回家。
虽说睡了一天,但骑马久了还是腰酸,进了东市,坐在前面的人闹着要走路,谢意只好抛了缰绳,陪他慢慢往海棠巷走。
这匹白马鞍上有凌王的四爪金龙印记,跟谢意久了,会自己回去。
东市不比西市,没有十里灯火,舞凤翔鸾的街市,也没有碧瓦楼上的膏泽脂香,琼浆扑鼻。
有的只是穿着朴实的卖香饮、糖串的小贩。
乌金西坠,星月渐升。
两个人牵着手,走在东市的街道上,叫时暮感受到了在现代不曾体会到的,恋爱的甜蜜。
忍不住想,若他不是皇家之人,不用参与炮灰剧情,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商人,或是个小官。自己看病赚钱,养他也行,不知道该有多幸福。
想着,眼眸轻灵一转,出声找了个话头,“听说,你是先皇亲封的亲王?比那两个皇子都高一级?”
谢意瞥他一眼,意味深长地开口:“某位大夫不是不在意金银权势,连亲王妃都不愿当么?”
这天底下哪有人不爱金银权势,那不是跟着你要噶么?
但凡你不作……
时暮让自己的语调轻快起来,像是闲聊一般,“既然你是
“晏和。”
最后,是和这个明明想远离,却还是让自己重蹈覆辙的男人,越抱越紧,绵长接吻。
一整夜,断断续续。时暮累了想睡觉,又被他唤醒,缠进怀中,不知道什么时辰,只知道夜色已深,本来就凌乱的床榻只剩一片泥泞。
终于安静下来,睡得有些迷迷糊糊的,突然听到一声尖锐如哨的声响自天际而来。
时暮疲惫睁眼,向传来声音的方向扫了一眼,就再也没办法挪开视线。
就在他卧房的窗外,突然升起一束璀璨的烟花。
棱格窗不知什么时候被打开来,初春微凉的夜风涌入卧房,驱散了整夜旖旎之后,空气里弥漫的腥甜。
从床榻透过敞开的窗户,恰巧能将烟火完整的升腾尽收眼底。
将明之前的天际是幽蓝自灰白的渐变,平整得如同一块画布,任由颜色绚烂的烟花一遍遍涂抹。
旁边的人一直没睡过,侧身撑着头,任凭墨发铺了一床,和另一束纠缠,凝注着看烟花的人。
沂都的烟花时暮也看过,相比现代的,自然是单调简陋不少,但眼前这一束束,色彩远比之前看过的缤纷,花样也更多。
而且看位置就知道是在王府中燃放。
这是什么活动?
时暮诧异地看向身边的男人,“为何突然放烟花?”
他道:“这是自西北曹国进献而来的,皇兄给我,便拿来提前为你庆生。”
“庆生?”
“我听说下月初三是你二十岁生辰,届时我不在你身边,所以先为你庆祝。”
原身以前在时家从来不会记自己的生辰,因为没人会为自己庆生,只有江小兰会记着,在那天为自己煮两枚鸡蛋。
“生日有什么好过的。”时暮嘴上这样说,可趴在床上,看着外面一束束璀璨烟火,又觑着身边被烟火映照的俊朗面容,心里还是有种吃了蜜糖般的甜,又问:“你去哪里听说的下月是我生辰?”
撑着头的人眨了眨眼,“今天在宫中偶遇你家中兄弟,便顺口问了,他道你生辰与他恰好差半年。”
家中兄弟,生辰和自己差半年,时暮知道是时镜,不满地鼓了鼓腮帮子,“你干嘛去问那个人?”
“是他过来与我说话。”
以前也没在意过,此刻想起之前在福源斋门前,在松月湖畔,时镜见到谢意时那楚楚动人的姿态,时暮盯着眼前的人,拧起眉梢,“时镜不会对你有什么企图吧?”
他敛眸思索,点头道:“有可能。”
有可能?
时暮差点一口气上不来,“妈的,姓谢的你……”
伸手想推人,被他握住手腕,压到脑袋一侧,俯身上来,几乎贴在唇畔开口:“皇兄说我年纪不小,出征回来便要为我指婚。”
他幽幽叹息,“所以还请时大夫别叫我总跟你暗通款曲,给我个名分才是。”
暗通款曲?
分明看得出他眼里的调笑,时暮还是失神了片刻,不知道说什么好。
如今,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看着他娶别人。
那就只能自己嫁给他。
想从床上爬起身,一动又觉得腰腿发软,在被子里用脚尖踢了踢他小腿,“帮我把桌上的药包拿过来。”
谢意拨开散落肩上的长发,不慌不忙地穿上亵衣,才起身去把桌上蓝布的药包拿过来。
却没给时暮,自己意兴阑珊地打开,“我看看是何物。”
先从里面拿出一张写得满满的纸,这人一看便皱眉,“以后真要好好教你写字才是。”
“你别管我字写得怎么样。”时暮趴到他腿上,拿过药包,倒出里面一团团的白色小纸包。
“这是我帮你出征准备的药,你带着,发热的时候就按单上所写症状对症用药,没用就赶紧换一种。”
对他出征所患感染病症,时暮目前倾向于蜱虫叮咬,蜱虫引起的病症有很多,但很多都是广谱抗菌素能解决的。
但时暮也怕,万一是别的真菌、中毒、过敏,药还是不对症,怎么办?
如果能确定是什么病症就好了。
谢意没想到他这么有心。
其实出征也有军医随行,虽然不比他医术高明,但常规病症总能解决的。
但他心里装着自己,叫谢意感动,侧头又碰了碰他的唇,“晏和谢时公子怜爱。”
这人眉宇间露出温顺,故意软着口气,学那柔弱无力的女子,叫时暮无语得牙根都痒了,仰头在他唇上咬了一口,咬得他抽凉气。
“如此,我也要咬。”
亲昵打闹间,忍不住又折腾起来。时暮真庆幸有这种特殊体质,若是普通男的,应该已经被他弄死了。
后果就是,第二天,真的完全起不来。
听到他安排成纪回去替自己告诉江小兰,索性放肆地睡。
中间被投喂了几口吃食,再次醒来已是傍晚日落。
宛如回到在三甲医院时的社畜生活。值完夜班,一天一顿,往死里睡。
第二天泡澡时,时暮才发现昨晚自己在他脸颊上抓了细细一道。
忍不住愧疚地碰了碰,被他揪住手指,琢磨着手指笑问:“明明也没有指甲,怎么那么能抓?”
时暮:“呵呵,自作自受。”
洗干净,换了一身月白罩着软纱坎肩的锦袍,坐在铜镜前由着他替自己束发。
这人也是被伺候惯了的,束得并不娴熟,最后用一顶小巧的玉冠,弄了简简单单一束马尾。
一起吃过晚饭,谢意才骑马送人回家。
虽说睡了一天,但骑马久了还是腰酸,进了东市,坐在前面的人闹着要走路,谢意只好抛了缰绳,陪他慢慢往海棠巷走。
这匹白马鞍上有凌王的四爪金龙印记,跟谢意久了,会自己回去。
东市不比西市,没有十里灯火,舞凤翔鸾的街市,也没有碧瓦楼上的膏泽脂香,琼浆扑鼻。
有的只是穿着朴实的卖香饮、糖串的小贩。
乌金西坠,星月渐升。
两个人牵着手,走在东市的街道上,叫时暮感受到了在现代不曾体会到的,恋爱的甜蜜。
忍不住想,若他不是皇家之人,不用参与炮灰剧情,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商人,或是个小官。自己看病赚钱,养他也行,不知道该有多幸福。
想着,眼眸轻灵一转,出声找了个话头,“听说,你是先皇亲封的亲王?比那两个皇子都高一级?”
谢意瞥他一眼,意味深长地开口:“某位大夫不是不在意金银权势,连亲王妃都不愿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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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你不作……
时暮让自己的语调轻快起来,像是闲聊一般,“既然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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